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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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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2025年下半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现就南阳市卧龙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卧龙辖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卧龙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

2.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 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需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经县区、市、省三级审核。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网址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河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出具。

三、认定流程和注意事项

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查看认定结论—领取证书”。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0日8:00至10月31日17:00。

2.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注册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
    (2)报名
   
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南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居住证、就读学校、服役所在地)所在县市区的教育体育局。

“请选择考试形式”。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系统自动比对核验匹配);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选择错误将不予认定。

“请选择是否在校生”。所有申请人,包括目前在卧龙辖区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统一选择“非在读人员”,核验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

网上报名时,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上传材料”下“学历学籍证明材料”栏目扫描上传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按公告上要求的时间现场提交审核。

网上报名时,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普通话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或“待核验”,申请人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上传材料”下“普通话证明材料”栏目扫描上传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原件或信息完整的查询页,并按公告上要求的时间现场提交审核。

“认定所在地类型”选择: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所持居住证所在县市区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申请人通过“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证明”栏目,扫描上传下列认定材料之一:

A.选户籍所在地:户籍在卧龙辖区,上传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B.选居住地:居住地在卧龙辖区,上传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并现场提交。

C.选就读学校所在地:目前在卧龙辖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大学生,拍照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D.驻卧龙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和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E.在卧龙辖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卧龙辖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填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现场领取为到认定机构所在地领取,若选择邮寄,请填写详细准确的收件信息。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的认定状态显示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确认阶段。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查看认定状态。状态为“待认定审批”的,表示申请人认定合格,等待证书发放即可。如果是其他状态,请申请人根据认定状态和系统提醒或右侧留言修改、补充认定材料。申请人未按时、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到本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自取。

1. 体检医院

为避免体检结果传输遗漏,所有在本机构认定的申请人请到车站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南阳市卧龙区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体检中心体检,联系电话:13937797120;

本次认定不承认其它医院(本市和外市)的体检结果,不承认申请人自带或邮寄的体检结果。因未按要求体检导致认定不成功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 时间安排

10月20日至11月1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早上7:30开始,10:30后到场的当天不接待。

申请人要合理规划,为可能出现的体检复检情况留出时间。

3.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与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表医院提供;所有申请人需要在体检表右上角写明本人身份证号、报名号(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手机号、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等信息。

(2)体检当天早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3)如果体检不合格,按医嘱复查,复查仅一次机会。复查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更换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4)体检费用按照指定医院收费标准收取。

(三)审核

2025年10月20—11月7日。

认定机构在收到体检结果后进行网上审核,给出认定状态。

1. 网上审核

在网上审核确认阶段,认定机构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申请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若审核未通过,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根据审核状态及系统提醒或留言,补充认定材料。

认定状态说明如下:

(1)显示“网报待确认”的,指还未完成线上审核,需等待工作人员依次线上审核;

(2)显示“材料待完善”的,对照公告要求需根据系统提示或留言修改报名信息并完善申报材料的状态;

(3)显示“材料合格待确认”、“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的,指已完成线上审核。

2. 现场审核

(1)办理类别及提交材料:认定机构留言需到现场审核,或申请人属以下四类情况之一的,需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审核:

a、学历信息“未核验”的申请人,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b、普通话信息“未核验”的申请人,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c、持居住证申请认定的申请人,提供居住证原件;

d、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的申请人,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等免试直接认定(“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人员,本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到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或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卧龙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号教体局窗口进行现场审核,联系电话:0377-63226903。

(3)办理时间:

2025年11月3日—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认定结论

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在发放证书阶段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即为告知。

(五)领取证书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选择证书领取方式。证书预计发放时间为11月中旬。

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卧龙教育在线”发布的通知公告。

四、网上报名需扫描上传的认定材料

(一)扫描上传下列报名身份材料之一:

1.户籍所在地:户籍在卧龙辖区,上传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居住地:居住地在卧龙辖区,上传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并现场提交。

3.就读学校所在地:目前在卧龙辖区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大学生,拍照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驻卧龙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和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卧龙辖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居住地为卧龙辖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学历证书原件。

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未核验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现场提交。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现场提交。

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核验不通过的需上传普通话证书原件或有完整信息的查询页截图并现场提交。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

(四)港澳台居民需上传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等免试直接认定(“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人员,本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到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1.身份证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3.本人户口簿原件或本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补充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下列证明材料之一(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认定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标准证件照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三)请申请人按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唯一法定凭证,请申请人妥善保存,或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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